沉積物采樣器采樣技巧
點擊次數:1931 更新時間:2018-06-06
沉積物采樣器在深水、淺水均能使用,在淺水(水深小于6m)區域,拆除尾翼和配重,連接延長桿,采用桿持式采樣。深水(水深大于6m)區域,安裝尾翼和配重,連接繩索,采用重力式采樣。
沉積物采樣器采樣技巧:
取樣前,經硬化處理的切割頭放到取樣管底部,頂部則放好墊圈。切割頭和墊圈以皮帶連接,皮帶收緊,使取樣管在兩者之間得到很好的固定。這個結構使各種長度(zui長1.5米)的取樣管都可使用。
切割頭內有一個橡膠隔膜,可以充氣,達到恰當的氣壓后將切割頭*封閉起來,確保取出取樣器的時候樣本能夠*保留在內。
使用加長桿和帶錘擊頭的頂桿,可以將Beeker取樣器推入或敲入土壤。
取樣器配備了活塞,這樣就避免了樣本壓縮的問題。
使用Beeker取樣器,從水下土壤中采集靜態土樣。
取樣開始前,將活塞放入切割頭。
切割頭放到待采樣的沉積物上時,活塞通過纜繩保持固定高度(如,可將纜繩系到一艘船的欄桿上)。
放下取樣管的過程中,活塞保持不動。取樣管推入待取樣的材料,活塞周圍。
部分形成的真空抵消了任何因摩擦產生的壓緊力。
用Beeker取樣器取得的土樣zui多壓縮4-5%。其它取樣設備則可能壓縮30%甚更多。
取樣完成后,取樣管密封,通過液壓-氣壓排出和分離設備,樣本可再分為更小的靜態樣本,以備相關的深度分析。
沉積物采樣器使用方法:
淺水區域:將擊打手柄、延長桿、采樣器連接起來。確定好采樣地點后,把采樣管垂直插入水中,感覺到采樣器不在下沉時(切割頭已經進入泥中),將采樣器上提10-20厘米左右,再前后左右10-20厘米確定新的采樣點。
深水(水深大于5m)區域:將尾翼配重底端與采樣器鏈接,再將繩子與尾翼配重頂端相扣,緩慢投放水里,直下沉水底后,在往回拉尾翼配重。